首页 官方地方合同范本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简介:
甲方(发包人)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将由乙方(承包人)承包,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附有装饰... 甲方(发包人)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将由乙方(承包人)承包,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附有装饰施工内容表、工程预算清单、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保修单、保修记录单、工程结算单(决算)、顾客满意度测评表。 展开
发布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发布年份:
2021
发布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为民生工程。为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对《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企业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同时废止。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唐新亮 0571-89769061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崔砺金 0571-85085666 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吴建挺 0571-8766212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7月5日 展开
风险提示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展开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展开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展开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展开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展开
合同简介:
甲方(发包人)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将由乙方(承包人)承包,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附有装饰... 甲方(发包人)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将由乙方(承包人)承包,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附有装饰施工内容表、工程预算清单、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保修单、保修记录单、工程结算单(决算)、顾客满意度测评表。 展开
发布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发布年份:
2021
发布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为民生工程。为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对《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企业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同时废止。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唐新亮 0571-89769061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崔砺金 0571-85085666 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吴建挺 0571-8766212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7月5日 展开
风险提示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展开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展开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展开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展开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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