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官方地方合同范本 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简介:
甲方(买方)向乙方(卖方)购买二手车,丙方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 甲方(买方)向乙方(卖方)购买二手车,丙方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 展开
发布机关:
广州市工商局 广州市公安局
发布年份:
2014
发布编号:
SF-2014-0111
发布通知:
各区、县级市工商、经贸、公安、国税部门,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 各区、县级市工商、经贸、公安、国税部门,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努力营造二手车交易的良好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10号)和《关于印发〈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55号)的有关精神,市工商局、经贸委、公安局和国税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各类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以及二手车交易双方在二手车交易时推广使用《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 二、各级工商、经贸、公安、税务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宣传、推广、监督和检查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二手车经营主体、交易行为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秩序。 经贸部门要将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二手车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的主要内容。 公安部门要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出相关的便民措施。 税务部门应将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确定二手车交易应纳税额的依据之一。 三、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交易行为,须按要求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审验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或凭证。 四、合同示范文本是规范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合同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与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相一致。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内容、价款和开具人必须与已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致。 五、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州市汽车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zasa.org)下载使用。 六、各有关部门要以实行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并且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 展开
风险提示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展开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展开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展开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展开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展开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展开
合同简介:
甲方(买方)向乙方(卖方)购买二手车,丙方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 甲方(买方)向乙方(卖方)购买二手车,丙方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 展开
发布机关:
广州市工商局 广州市公安局
发布年份:
2014
发布编号:
SF-2014-0111
发布通知:
各区、县级市工商、经贸、公安、国税部门,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 各区、县级市工商、经贸、公安、国税部门,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努力营造二手车交易的良好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10号)和《关于印发〈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55号)的有关精神,市工商局、经贸委、公安局和国税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各类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以及二手车交易双方在二手车交易时推广使用《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 二、各级工商、经贸、公安、税务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宣传、推广、监督和检查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二手车经营主体、交易行为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秩序。 经贸部门要将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二手车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的主要内容。 公安部门要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出相关的便民措施。 税务部门应将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确定二手车交易应纳税额的依据之一。 三、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交易行为,须按要求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审验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或凭证。 四、合同示范文本是规范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合同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与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相一致。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内容、价款和开具人必须与已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致。 五、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州市汽车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zasa.org)下载使用。 六、各有关部门要以实行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并且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 展开
风险提示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展开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展开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展开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展开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展开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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